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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第一党支部开展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集中学习会议(第四次会议)

    2024-06-05 16:22


   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教师的纪律意识,提高党性修养,2024年6月4日,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第一党支部在培训楼208教室第四次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开展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集中学习,通过不断深入学习贯彻《条例》精神,确保全体党员教师深刻理解其精髓要义,做到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

    第一支部书记钟婧领学了《集例》第二编分则第九章主要内容,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处分部分的内容进行领学解读。钟婧书记着重强调,作为党员干部,要积极起好带头引领作用,进一步提高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。同时指出,要体会到党风建设的重要性、必要性、迫切性,转变工作作风,在不断的学习中提升自己的能力,促进本职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
     

    宣传委员李倩、纪检委员饶宝美分享了省内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及对案例的感悟,李倩说到作为一名党员教师,我们不仅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,更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师德师风。应该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,坚守道德底线,做到廉洁自律,为学生树立榜样。纪检委员饶宝美讲到通过学习,深刻认识到加强党内监督和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只有加强监督和管理,才能有效遏制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,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党员,都要把纪律放在首要位置,党性教育、理想信念教育常抓不懈,坚持价值尺度和信念尺度的一致性。

    参会老师也纷纷发表学习心得和体会,戴彩虹院长讲到部分领导干部不注重群众利益,乱作为、不作为,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,她表示在工作中不能消极回避,不能推卸责任,要直面工作中的问题;钟平艳老师讲到遵守做人底线,欲望与收入要相适应,如果欲望高于收入,就会出现政治与思想问题。

    党支部书记钟婧对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会进行总结,她指出,党风不仅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一项长期的、艰巨的任务,党员教师们要起好带头示范作用,做到言行一致,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,戒骄戒躁,严谨自律。

     

    文:李倩 审核:钟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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